1、两只脚展开,其中一只脚稍微弯曲,在保证身体重心不前倾和弯曲的前提下,前后反复交叉运球,但是最基本的交叉运球要能熟练掌握,之后胯下运球才好练,不然胯下运球总是会接不住往侧后面运过去的球,胯下运球比较看运球的手感,练习的时候不妨也同时练习背后交叉运球,会对你练胯下运球有很大帮助。多练习,慢慢的就能很熟练了。
2、此时你的脚是逐渐放松,让身体快速减速,接着是你准备往东方向前进的同一侧脚a之脚跟停住、脚掌贴住地面也停住,然后此同侧脚小腿用力、大腿与小腿弯曲而停住,接着是b脚脚掌着地、前脚掌着地瞬间做往西用力,顺势的是b脚的小腿与大腿往西用力,如此改变方向过人。
3、用指端控制住球,不要太紧。膝我提倡罚球时稍微屈膝即可。像其它投篮,膝关节必须保持稳定与一致。基本前提就是:投篮越简单,动作就越小,获得一致的稳定出手的机会就越好。球出手与出手后手的跟随动作出手要柔和、流畅,不要猛然用力,否则会使球离手太快,这样命中率就下降。
首先,你要看,你们是按照国际篮联的规则还是NBA,如果是国际篮联就直接是犯规的,因为在背打时,防守队员是不能用手接触对方后背的,只能用身体顶。如果是NBA的话,则要看对方的手臂有没有明显的变形,而且不能有推人的动作,只能顶。如果有变形的话,就犯规了。向你说的那种情况应该是犯规了。
不可以用手、就算你双手放对别人背上根本不动也不行。这也算是犯规、你可以用肘子顶住对方的后背、单手顶住。
根据篮球比赛的规则,防守方使用双手推进攻方或者用脚顶进攻方都是犯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身体接触”,即使进攻方没有碰到防守方,只要防守方使用了这种动作,就被视为犯规。在背打时,进攻方应该尝试使用自己的技巧和动作来得分,而防守方应该尽力防止进攻方得分,但不能使用过度力量或者违规动作。
脚、膝盖、小腿、大腿都可以顶住对方,0距离接触。手和脸的接触:绝对不能碰到脸,那样肯定是犯规,但是可以放在他眼前干扰视线;球手一体:这种情况可以打手,那样都不算犯规,就是说:队员的手掌接触球的部分,你打到了切球成功的话都不算犯规。
这些书面的记载其实是非常系统化的,也是非常笼统的,若是严格按照这样的尺度来吹罚的话,基本上70%以上的防守都是属于犯规,尤其是内线的接触性防守。这涉及到关于正常姿势和非正常姿势的定义问题,这一点国际篮联,NBA,CBA,NCAA的判罚尺度都有所不同。
在几乎同时发生多起犯规; 在一起犯规或双方犯规后的同一个停止比赛计时钟期间发生多起犯规时。 在此情况中运用下述原则进行处理: 登记每个犯规队员一次犯规。 (1)涉及相同罚则的双方球队的犯规要互相抵消,即不判给他们罚球或掷界外球的球权。
在比赛过程中或控球后在界外掷界外球的情况下,只要同方队员在三秒区内停留超过3秒钟,将判罚3秒违例。5秒钟规则是进攻球员必须在5秒钟内掷出界外球,当进攻方球员持球被严密防守时,必须在在5 秒钟内进行传球、投球或运球,在罚球时,罚球队员必须在5秒内将球投出,否则判罚违例。
秒钟规则:当一个持球队员被严密防守,在5秒钟内没有传球、投球、滚球或运球时,也将宣判违例。过去5秒违例判争球,现在则由对方队员就近掷界外球。8秒钟规则:一个队从后场控制球开始,必须在8秒钟内将球推进到前场,否则判8秒钟违例,由对方掷界外球。
在三秒区内持球超过三秒就只能够选择进攻而不是传球;防守球员当对位进攻球员不在三秒区内并且距离超过一臂距离时将被吹罚防守三秒等。
1、违例——故意脚踢球违例。规则说的脚踢球的“脚”,包括大腿、小腿、足部。完整的条文如下:FIBA2004年篮球规则 11 带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挡球或用拳击球是违例。然而,球偶然地接触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腿的任何部分偶然地触及球,不是违例。
2、那要看,是身体移动后用腿部档球,还是只是有意的抬腿后用腿档球,如果是前者,那就是好球,不算违例,如果是后者,那就算是脚踢球,违例。
3、队员不能带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挡球或用拳击球。然而,球意外地接触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腿的任何部分意外地触及球,不是违例。违反第12款是违例。规则还特意把“故意”两字给加粗了。所以说在篮球规则中,脚踢球违例准确的说应该是“故意脚踢球违例”才对。
4、用腿夹住球就是违例了,后面的问题不用考虑。《篮球规则》规定:第13条 如何打球 11 定义 在比赛中,球只能用手来打,并且球可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但受本规则的限制。12 规定 11 带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挡或用拳击球是违例。
5、踢球与拳击球违例:篮球是一项用手进行运动的项目,因此使用脚踢球或拳头击球都被视为违例。故意用脚踢球或用腿部阻挡球也是不允许的,除非是在偶然的情况下不小心触碰到球。
6、篮球是用手进行的运动,故意用脚或用腿的任何部位去阻拦球都是属于不正当的打球方式,是属于违例了,当然偶尔的碰到是正常了,但人为的就会处罚了。犯规扣分原则。不管是哪种犯规都是登记个人犯规记录,而不是登记全队人员犯规。